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 商评异字[2015]第0000019509号
异议人:嘉康利公司
被异议商标:鑫利康及图
被异议人: 安徽福来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:安徽省新安商标事务有限公司
被异议人第9306674号“鑫利康及图”商标(以下称被异议商标)被嘉康利公司所提异议,被异议人并未答辩,商评委依
据与异议人引证第4808268号“嘉康利”首字不同,整体外观区别明显为构成近似。 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》第三十
五条的规定,我委决定:被异议商标准以注册。